Thumb Up   Thumb Down Comments

纽约大饭店赶不走 她1月500元住35年 -


 

  纽约知名的广场大饭店曾“体贴”让客人住在俯视中央公园、三个房间的套房租金,且每月只要500元。(路透)

  纽约知名的广场大饭店(Plaza Hotel)是如此的体贴周到,让客人宾至如归,想永远住下来,而芬妮?罗文斯坦 (Fannie Lowenstein)差点就成功。

  MSN网站报导,罗文斯坦在广场大饭店住了35年。由于纽约房地产的特殊规定,罗文斯坦在俯视中央公园、三个房间的套房租金,每月只要500元。现在,客人在罗文斯坦的套房住一晚,价格高达1000元。

  罗文斯坦1958年和丈夫搬进广场大饭店,当时纽约不少豪华饭店的生意都走下坡,因而决定招收长期租客,以确保每月有收入。三年后丈夫去世,但是罗文斯坦因为对房地产法令了如指掌,且有个律师敢为“有瑕疵地毯”等小事把饭店告上法院,所以她在租金控制的套房一住就是几十年。

  从1977年到2004年担任广场饭店法律顾问的李曼 (Gary Lyman)说,他碰过罗文斯坦这个“古怪人物”多次,她不停抱怨,又爱大吼大叫,当时她已80岁,身材娇小,但每个人都怕她。

  目前的共和党总统参选人川普当年收购该饭店后,他被告知,饭店“最大的问题…是罗文斯坦”。为了安抚罗文斯坦,川普提供比她套房大十倍的公寓给她住,不但看得到中央公园,还有史坦威钢琴、新家具、新碗盘,更让人心动的是,终生免费居住。老太太“勉强”接受。

  不过就像所有的旅馆客人,罗文斯坦终有一天要搬出广场饭店。她担心公寓的油漆“有毒”,决定搬到Park Lane饭店,付全价住在该饭店房间。她一直住到1992年4月辞世为止,享年85岁。

Related Artical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