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国联邦众议院外委会12日通过"台湾旅行法"(Taiwan Travel Act),鼓励美国与台湾之间所有层级官员互访。
外委会主席罗伊斯(Ed Royce)表示,目前国务院对于美国与台湾之间高层访问自我设限,通过这项法案鼓励美台高层官员更频繁互访(包括最高层级官员),将有助于进一步加强美台关系。
法案指出,美国国会认为台湾关系法施行以来,由于美国对台湾高层访美的自我设限,美台之间缺乏有效沟通;美国政府应鼓励美国与台湾之间所有层级官员互访。
美国终止与台湾的外交关系后,台湾的总统、副总统、行政院长、外交部长与国防部长至今仍无法访问华府。
美国过去虽曾派阁员访台,但通常避开敏感的国防、外交官员,多以商务、教育等方面交流为主。
"台湾旅行法"今年1月由众议员夏波、薛曼与罗伊斯共同提出,众议院外委会亚太小组于6月无异议通过。
"台湾旅行法"需经国会参、众议院通过,经总统签署才能成为法律。